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印发〈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的通知》(教财函〔2019〕105号)以及《江苏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江苏省学生资助管理实施细则》《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校国家奖学金有关工作的通知》(苏教办助函〔2023〕15号)文件精神,本着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同学,学院秉承“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经班级民主评议,辅导员推荐、二级学院推荐、学生资助中心核审,拟评选出我校21级三专机电1班彭金涛同学为2023年国家奖学金获得者。现进行公示,广大师生如有异议,可在2023年10月16-24日之间,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明达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资助中心反映情况。联系电话:0515-82314627、13401765298、13801418730。
附件:明达职业学院2023年普通高校国家奖学金拟获推荐学生情况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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