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学院2018届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
各系、部、处、室: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促进毕业生多渠道就业创业,实现更高质量和更充分就业,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8届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做好2018年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江苏省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实施意见》及党中央、国务院、江苏省委省政府、盐城市委市政府的就业创业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要求,进一步引导我院毕业生充分就业创业,参照北方国际大学联盟各相关规定,结合我院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实际,现就做好2018届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强思想认识,明确工作思路
毕业生就创业工作是学院的大事、要事,关系基本民生,必须摆在突出重要位置,学院继续深入实施“一把手”工程,明确学院和各系就业工作领导小组责任主体,建立健全学院就业部门牵头,学工、教学、各系、各部门参与的工作机制,分工负责、协同推进、齐抓共管,确保就业创业工作“机构、人员、经费、场地”四到位,扎实推进我院2018届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
二、大力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
开展创新创业教育是增强大学生创新能力和创业意识、提高毕业生就业质量的重要途径。学院教务处、各系要把深入推进创新创业教育改革作为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根据学院人才培养定位和创新创业教育目标要求,加强创新创业课程体系建设,在培养方案、课程体系、教学方法、实习、实践等教学关键环节上取得进展,完善细化我院创新创业学分转换、实施弹性学制、保留学籍休学创新创业等具体措施,切实将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的培养融入到人才培养全过程各环节。
学院要根据大学生创业的不同阶段和不同需求,有针对性的进行辅导,为其提供政策解读、项目对接和培训实训等指导服务;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出台的鼓励大学生自主创业的各项优惠政策,构建大学生自主创业“绿色通道”;运用多种方式扶持学生创新创业。
三、积极鼓励大学生应征入伍
优化大学生征兵工作流程,落实预定兵工作机制,对大学新生、在校生、毕业生等不同群里开展广泛宣传动员,落实好相关优惠政策,鼓励更多的学生积极响应祖国号召,踊跃接受祖国挑选,勉励学生们去军营探寻更好的人生,为国防建设做贡献,努力实现我院大学生征兵数量和质量进一步提高。
四、加强就创业指导教师队伍建设
学院要配齐配强创新创业教育专职教师,组织学院老师参加省厅组织的各类培训,提升教学水平,聘请各行各业优秀人才担任兼职教师。要创新服务内容和方式,为准备就创业的学生提供开业指导、就创业培训等服务,为正在创业的学生提供孵化基地、资金支持等服务。学院要建立校园创新创业导师微信群、QQ群等,发布创业项目指南,实现学生创业时有指导、处处有服务。
五、做好就业困难毕业生帮扶工作
要准确掌握家庭困难毕业生、少数民族毕业生、农村生源毕业生、残疾毕业生等各类就业困难群体的具体情况,实行“一生一策”动态管理,通过开展个性化辅导、组织专场招聘等活动,做到精准发力、精准帮扶。学院就业指导中心要积极协调配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等部门,做好2018年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和发放工作。对离校时有就业意愿尚未就业的家庭困难毕业生、少数民族毕业生、农村生源毕业生、残疾毕业生等就业困难群体,要及时与人社部门联系,做好信息衔接和服务接续工作,做到求职有人管、服务不断线。
六、继续规范就业工作管理
学院就业指导中心要根据教育部和省厅要求,切实规范就业管理,严格按照就业统计工作要求,通过“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管理系统”和“江苏省高校毕业生就业管理系统”及时上报、更新2018届毕业生就业信息,确保数据真实准确,认真落实教育部提出的就业签约“四不准”要求,不准以任何方式强迫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和劳动合同,不准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发放与签约挂钩,不准以户档托管为由劝说毕业生签订虚假协议,不准将顶岗实习、见习证明材料作为就业证明材料,严禁任何形式的就业率造假;建立三级联动机制,辅导员(班主任)及时了解每一位毕业生的就业状况和意愿,院系认真核实汇总就业数据,学校实时更新就业监测系统相关信息。
学院要建立未就业毕业生统计机制,加强与地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的联系,做好信息衔接和服务接续工作,实施好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就业促进计划,持续为他们提供就业信息和指导服务,切实做到“离校不离心、服务不断线”,各系、各毕业班辅导员要按照相关要求切实把有就业意愿尚未就业毕业生、暂不就业毕业生作为统计服务工作重点,要加强未就业毕业生数据统计,确保未就业统计准确、及时,确保就业帮扶有的放矢、精准到位。
七、切实加强思想教育
学院坚决贯彻落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要重视加强毕业生就业工作中的思想政治教育,把对毕业生的就业教育、创业教育、毕业教育作为加强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内容。要通过就业教育,引导学生客观、理性、辩证地认识就业形势,树立报效祖国、志在四方的理想信念,树立正确的择业观,增强毕业生到基层、到艰苦地方、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就业的主动性和责任感。要通过创业教育,帮助毕业生了解创业政策,训练毕业生的创业技能,增强他们的创业意识和创业能力。要通过毕业教育,包括严格实施毕业教育的每一个程序、召开隆重的毕业典礼等方式,使毕业生受到一次终身难忘的世界观、人生观的教育,增加他们对母校、对老师的感激、感恩之情。要切实帮助毕业生解疑释惑、排忧解难,做好从学校走向社会的思想准备、心理准备;要把维护稳定作为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重要任务,对就业工作中可能出现的不稳定因素,要及时进行分析,妥善化解矛盾,确保高校、社会和谐稳定。
八、配合省厅做好毕业生就业调查工作
江苏省招就中心将启动全省2018年毕业生就业情况调查和用人单位招聘情况调查工作,共分两个阶段进行调查:第一阶段是2018年4月10日—6月30日,进行“母校评价调查”;第二阶段是2018年9月至10月,进行“就业相关调查”;第三阶段是2018年9月至2018年3月,进行“用人单位招聘情况调查”。江苏省高校招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通过电子邮件(邮箱为毕业生推荐表上填写的邮箱)直接推送调查邀请函,受邀我院2018届毕业生点击邮件中的链接参与调查、填答问卷。此次调查将直接影响省厅对我院2018年毕业生专业人才培养质量、毕业生就业质量和就业指导服务工作的评价。就业指导中心专人负责,各毕业班辅导员要加强宣传,通过有效手段(班级QQ群、微信等方式),积极宣传并发动2018届毕业生参与调查,切实提高答题参与率,全力配合省教育展开调查工作。
九、加强毕业生就业信息核查和上报工作
为确保毕业生就业派遣数据的准确性,学院就业指导中心在编制毕业生就业方案时,严格实施就业数据学院就业指导中心、系、毕业班辅导员“联审”制度,即:毕业班辅导员初审→就业指导中心复审→毕业生签字确认→各系负责人终审,有效保证毕业生就业信息零差错,确保毕业生离校就业率达到70%、初次就业率达到75%、年终就业率达到90%以上的目标,努力实现我院毕业生充分就业。
各毕业班辅导员(班主任)要及时掌握每一位毕业生的就业状况和意愿,要认真核查毕业生就业数据信息,告知毕业生可通过新职业网(www.ncss.org.cn)或学信网(www.chsi.com.cn)查询反馈本人就业状况,确保上报就业数据的真实性。各系、各毕业班辅导员要认真核实学生提交的就业材料,确保学生就业信息真实准确,并根据就业指导中心时间要求定期上报就业材料,学院就业指导中心审核后将实时更新教育部就业监测系统及省就业管理系统相关信息。
十、确保信息安全
学院要牢固树立网络信息安全意识,进一步加强网络信息安全管理,确保毕业生个人信息安全。要认真审核用人单位资质和招聘信息的真实性、有效性,严禁发布含有限定院校、性别、民族等歧视性招聘信息,严密防范招聘欺诈和“试用期陷阱”,维护毕业生合法权益,确保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平稳有序。
学院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按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围绕服务国家和安徽经济社会发展这个大局,抓住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这个重点,着力提升精准就业创业指导服务水平,着力做好就业帮扶,特别是建档立卡、残疾、少数民族家庭毕业生就业工作,全面落实创业带动就业就业工作,全面部署推进国家和省重点项目计划和大学生应征入伍工作,努力写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这“奋进之笔”,为现代化五大发展美好安徽建设不懈奋斗。
2018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形势依然复杂严峻,毕业生就业工作事关广大学生及其家庭切身利益,事关学校人才培养质量和发展大局,请各学院按照教育部、省教育厅相关文件精神和通知要求,充分认识做好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重要性,认真落实、积极推进相关工作,进一步促进我校毕业生充分就业、高质量就业。
2018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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